校本言語治療師乙名

– 為兩所中學 (小西灣) 提供言語治療服務及相關行政工作

–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授的言語及聽覺科學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

–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

– 具學校言語治療工作經驗者優先

– 薪酬及聘用條件按教育局規定

有意者填妥申請表並附履歷(請合併為一個檔案),電郵至recruit@lhymss.net。(主旨列明申請科目/項目)

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。